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21-11-24浏览次数:
388飞行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加强我院实验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促进设备的协作共用,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科技开发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1.原国家科委统管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
2.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1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设备。
4.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设备或学校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二、管理、使用与维护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配备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主管人员,应确定操作、保管使用人员并经专门技术培训合格后才能担任使用和指导使用的任务。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主管人员(负责人)的职责是:
(1)维护仪器正常运转,解决技术问题,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
(2)负责组织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上的各项教学、科研及技术服务活动,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3)制定有关的使用管理制度及资料,包括:
①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办法、操作规范等;
②日常工作记录,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事故、故障及维修等记录;
③维修记录,包括故障报告、修理方案、更换零件记录及验收报告等;
④校验记录等。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要任意调动。如确需调动,要培训出接替人员,须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
4、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三防四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室存放、定期保养、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有使用记录本,并详细记载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用途、机时、是否良好等。
6、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上机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者要酌情严肃处理。
7、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人为损坏时,要及时组织力量修复使用,并作好维修记录。对较大的故障或事故,主管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报告,由学院主管院长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故障或事故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8、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不准私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9、根据国家和民航业有关规定,对有关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10、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要及时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合同复印件、说明书、操作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分档管理。
11、兼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的教师,在该仪器设备上的工作量由学院酌定记入教师工作量。必要时可配专职操作员,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考核、评价及评比记录
1、每学期承担的教学实验任务、包括学生的实验课,实验项目及毕业设计题目的名称,实验学时数及实验学生人数等;
2、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包括科研项目、论文题目、得奖项目的名称及数量等;
3、科技服务任务包括测试样品数及科技服务收益;
4、培训任务,包括培训批数,每批培训人数,起始日期等;
5、年使用机时,根据工作日志,按月、按季、按年分别统计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所使用机时,并计算年使用率。
四、开放共享
1、共享对象
我院实验中心仪器设备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单位教职工共享。
2.共享原则
(1)教学优先的原则: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优先保证教学工作的需要,其次满足其他需求。
(2)预约使用的原则: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事先预约登记,由实验中心审核并安排实验。
(3)安全第一的原则:申请教师需提前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流程,组织运行规范,确保安全第一。
3、共享仪器设备范围
在保障我院实验教学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验中心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包括科研设备),符合条件的均进行共享。单价在10万元以下、共享性强的仪器设备,参照本办法执行。共享仪器设备按学期实行动态管理,列表详见附件1。
4、共享流程
(1)申请教师首先下载或索要申请表,填写《飞行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申请表》(附件2)(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sH2MpT6GKd_kwUQDwxntg 提取码:6thq),提前1周提交飞行学院实验中心;也可扫描申请表右上角二维码提交。
(2)实验中心接到申请表后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审批,通过后答复申请教师;
(3)申请教师须提前3天到相应实验室熟悉设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4)指导教师及学生进入实验室,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5)实验结束后,填写《实验仪器使用情况记录本》。整理仪器设备、清理卫生、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5、注意事项:
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须在现场指导,不得离开实验室。若仪器设备由于人为原因损坏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