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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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     州     学     院



关于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强化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事件)发生,为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2193日—1010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要围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及房屋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等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着重对学生公寓、食堂、会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档案室、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图书馆、消防设施、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压力容器、电梯、校园封闭边界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研究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切实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

  1. 开展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托校园典型安全事故以及社会热点案例,以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非法传教、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销、防食物中毒、防秋季传染病、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专题教育。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师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 全面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国家反诈中心”APP是集诈骗举报、诈骗预警、身份验证、风险查询、骗局曝光等功能于一体,是开展预警拦截、防范宣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利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全体师生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至于防范宣传工作的首要位置,鼓励师生安装使用,切实维护师生利益,具体安装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一。请各单位及时统计师生员工安装情况,于1013日前将《滨州学院师生员工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统计表》(附件三)电子版发送至bzxybwc@qq.com。保卫处将于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联合彭李派出所通过注册平台对各单位师生员工安装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纳入2021年下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3. 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活动。为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落实“一盔一带”,方便师生出行,保卫处联合滨州市交警支队将于近期在校内为师生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免费)和发放“爱心头盔”(“爱心头盔”需微信扫码缴纳20元押金)业务,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目前,保卫处已获得交警部门电动自行车上牌授权,待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保卫处将下发通知为校内师生集中办理。

  4. 发放《新生入学安全须知》。各二级学院开学当天向新生发放《新生入学安全须知》,确保发放至每位新生,并及时组织新生学习。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于96日下午5点前到保卫处综治科(办公楼北楼109)领取材料。

  5. 举办2021级新生安全防范教育专题报告会。应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卫处不再集中组织新生召开专题报告会,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与保卫处综治科联系确定报告会时间(办公电话:3194992,内线:84992)。

  6. 开展新生消防知识培训活动。学校保卫处将于法制安全教育月期间重点对2021级新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请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提前填写《滨州学院2021级新生消防知识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二),于9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dbbyyd@126.com,并将参训学生纸质版名单,经学生科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送保卫处消防科(办公北楼113-1),以便统一安排。

  7. 举行消防实战演练活动。活动期间,学校将组织部分师生开展大型消防实战演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生入学前后,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增加,做好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中层单位要以对学校安全稳定和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务必将师生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是一项深入师生的普法教育实践,只有全员积极参与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在全体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号召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周密安排,注重实效。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是平安校园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见实效。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加强宣传报道力度,活动结束及时总结“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13日前报保卫处综治科(办公楼北楼109)。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下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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