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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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关于组建滨州学院

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我校第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到期,为保证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第届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滨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滨院政〔201541号),结合学校实际,组建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以有效发挥其在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荐、选举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组建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

(二)召开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三)推选、组建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四)推选、组建第五届滨州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三、组建方案

(一)滨州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不少于21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秘书长1名。其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职务委员),不多于委员总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二级学院、校直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一定比例。

(二)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共设席位21个,其中固定席位14个、非固定席位7个。在固定席位委员中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1名。

(三)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共设席位21个,其中固定席位14个、非固定席位7个。在固定席位委员中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1名。

(四)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共设席位13个,其中固定席位8个、非固定席位5个。在固定席位委员中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1名。

(五)各学术分委员会席位5(含)-13(含),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各1名。

四、申报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专业判断原则,治学严谨。

(三)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关心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发展动向,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人员,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五)申报人年龄不能满足一个任期的,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已连续担任第三、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非职务委员,不列入候选人名单。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56日-512日: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滨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滨院政〔201541号)等相关文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工作。拟申报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全体教职工民主推选、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后,按规定的推荐限额向学校推荐备选人员。推荐的具体要求是:

  1. 各二级学院、校直科研机构须统筹考虑学科构成等因素推荐单位负责人1,不担任单位负责人的专任教授1-2人,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

2)其他党政、教辅部门可推荐符合申报资格人员1-2人。51218:30前将《滨州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北楼414,联系人:赵无忌,电话:31911608116018606496763

(二)513日-517日:学校对备选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学科、委员人选构成等因素,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518日-522日:对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

(四)523-526日:召开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委员。

(五)527-531日:召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校长为学术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六)61日-65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部分校直科研机构组建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

六、责任分工

(一)科研处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术道德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部分校直科研机构负责本单位校学术委员会备选人员的推选工作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机制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学术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二)认真组织,发扬民主。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选举的方式,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推选过程中采取适切的形式,充分发扬民主。

(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其组建工作程序较多,环环相扣,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滨州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登记表


科研处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56













附件

滨州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

 职称


 学科类别


 所在单位


 申报类别


 主要学术业绩

(包括学术兼职、人才称号、主持的项目、发表的论文(作品)、出版的著作、授权的发明专利、被采纳的调研成果或学术建议、获得的奖励等,限主持人或第一责任者,全部代表性学术业绩不超过10项,分项列出。)



































                                         签名: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秘书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学科类别具体填写到二级学科;申报类别为单位负责人、专任教授、45岁以下青年教师,其中专任教授和45岁以下青年教师可兼容。

2.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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