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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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决定自201961日—630日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请各单位按照《滨州学院2019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保卫处

201961


滨州学院2019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中心,把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与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为我校开创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顺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共创平安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1961日—630

四、对象范围

安全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和在校内从事绿化、保洁、餐饮、经商和建筑施工等临时务工人员。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通过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设置安全知识展板、播放安全教育片等形式,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活动;通过安全知识问答竞赛、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安全工作先进人物宣讲活动、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征集展映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活泼向上的活动氛围。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非法传教、防网络电信诈骗、防拥挤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滨州学院风险防控和舆情研判专门协调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围绕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大学生服务楼、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体育馆、图书馆、会堂、住宅小区、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扎实做好各类风险防控和舆情研判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治活动。同时,校内相关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校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食堂用气等安全整治,重点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要结合《滨州学院2019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指定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即综治工作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选配好兼职政治保卫员、治安保卫员、安全信息员、民事调解员、义务消防员,并根据学校人事变动,及时更新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信息,明确责任,积极发挥作用。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1日至69日。各单位根据《滨州学院2019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科学安排,严密组织,责任到人,确保活动效果。

(二)开展活动阶段:610日至630日。各单位,根据活动方案,集中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尤其是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和离校安全教育工作。教务处要重点做好实验室、教材仓库防火、防爆等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处要结合夏季特点,重点做好各餐厅、超市的食品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加强防汛准备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对校内“人工湖”的巡逻和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学生工作部和各二级学院要重点做好学生的人身财产、食品、防非法传教、防溺水、防网络电信诈骗、和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学生出现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溺水事故和其它涉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基建处要加强对校内基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施工的督导检查力度,杜绝违章蛮干,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学校督查阶段:71日至77日,学校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上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教育月”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的重要作用,要以对学校事业发展和全体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切实把开展此项活动当作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安全教育月”活动是一项面对全体师生员工的教育活动,只有全员积极参与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师生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活动更加贴近师生,确保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三)健全制度,形成机制。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好这项任务,既需要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形成较强的声势和浓厚的氛围,更需要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形成长效机制。请各单位于630日前将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保卫处综治科(办公楼北楼109),电子版发送至bzxybwc@qq.com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活动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加强宣传报道力度,活动结束及时总结“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30日前报保卫处综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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