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9-02浏览次数:
865关于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18〕1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深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各党总支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摆党员迟交或不交、不按收缴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请人代交或单位扣交、违规截留党费、党费交纳台账不健全、收缴情况不公开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查摆交纳党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党员意识缺失、党费交纳工作不主动不规范等问题。自查工作请于9月5日前完成。
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党总支要加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增强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义务,做交纳党费的“明白人”,确保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针对查摆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切实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党费收缴检查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对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党费收缴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相关材料要留存好。党总支要对照组织部每月开具的党费收据,对年底组织部公示的本党总支本年度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对账。党费交纳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每月向全体党员公示,党费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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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