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校师资培养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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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刘校长在学校2018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学校重点工作部署,现就本年度师资培养培训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国内访学

2.国际访学

3.课程进修

4.博士后研修

5.南航博士班脱产学习

6.中青年教师顶岗锻炼

7.高级英语研修

8.短期进修培训(含审批制和备案制)

二、选派要求

1.国内访学

1)按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有关要求,原“山东省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经费自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年度的上述访学计划和学校自主派出国内访学进行归并,本次一并申报研究。

2)申报条件按《滨州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12]330号)执行,其中,国内访学申报人员的职称要求放宽至讲师及以上。

3)国内访学的派出时间为期一年,经费资助为每人不超过壹万伍仟元,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申报此项目人员须提交《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书》和《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访学研修、课程进修、博士后用表)。

5)经学校最终研究同意派出的教师,须做好以下准备:

①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学校将采取实地走访、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派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②须在成形前按学校考勤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出备案手续,每年度结束须参加年度考核,在派出期间应按相应的规定接受我校和对方单位的管理。

2.国际访学

1)国际访学项目申报人员,学校推荐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

2)申报条件按《关于实施第三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意见》(鲁教人字[2016]7号)条件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 5 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 3 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②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 号)的要求执行。

③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3)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个名额,指访学时间为一年,如访学时间为半年,按0.5 个名额计算。其中,访学时间为一年(或半年),省财政每人资助10万元(半年5万元),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可单独申报,不占学校名额,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人数分期分批派出。

4)申报此项目须提交《国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书》、《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访学研修、课程进修、博士后用表)。

5)经省教育厅最终派出的教师,须做好以下准备:

①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学校将采取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访学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②须在成形前按学校出国境有关要求和考勤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出备案手续(须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两部门对接),每年度结束须进行年度考核,在派出期间应按相应的规定接受我校和对方单位的管理。

3.课程进修

1)申报条件按《滨州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12]330号)执行,课程进修的派出时间为期半年,教师须主修一门课程、辅修至少两门课程,资助经费为每人不超过柒仟伍佰元,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申报此项目须提交《课程进修项目计划书》、《继续教育审批表》(访学研修、课程进修、博士后用表)。

3)经学校最终研究同意派出的教师,须做好以下准备:

①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学校将采取实地走访、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派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②须在成形前按学校考勤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出备案手续,每年度结束须参加年度考核,在派出期间应按相应的规定接受我校和对方单位的管理。

4.博士后研修

1)申报条件参照《滨州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12]330号)执行。

2)申报此项目须提交《博士后研修项目计划书》、《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访学研修、课程进修、博士后用表)。

3)对派出人员实施协议管理,成行前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派出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学校将采取实地走访、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派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5.南航博士班脱产学习

1)脱产学习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脱产期间的管理考核等参照《滨州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31号)等文件执行。

2)申报此项目须提交《攻读博士项目计划书》。

6.中青年教师顶岗锻炼

1)申报条件参照《滨州学院中青年教师顶岗锻炼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11]157号)执行。

2)派出时间原则上为2-6个月。从企业引进的专业教师在学校工作不满5年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3)申报此项目须提交《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顶岗锻炼用表)。

4)经学校最终研究同意派出的教师,须做好以下准备:

①须在成行前到人事处领取顶岗周志,按学校考勤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外出备案手续,每年度结束须参加年度考核,在派出期间应按相应的规定接受我校和对方单位的管理。

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工作周记,学校将采取实地走访、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派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7.高级英语研修

1学校委托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承办,研修班主要针对“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开展专项培训,同时兼顾双语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包含阅读、听力、口语、写作等课程。

2)培训对象优先考虑已获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以及经学校研究同意派出的出国团组人员。此外,有海外留学经历者、英语专业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培训。

3)研修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形式,本期选派教师30人。培训时间1个月,初步计划于20174月至5月开展培训。

4授课地点为山东师范大学老校区。由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协调,安排在山师招待所或学术交流中心住宿。

5)学校承担培训费(含教材费)、住宿费(统一安排住宿)和一次往返路费,其他费用自理。

6申报此项目须提交《高级英语研修项目计划书》、《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短期培训、高级英语研修用表)。

7成行时间、课程安排以及具体要求等事宜,待与培训机构协商后,另行通知。

8.短期培训(审批制和备案制)

立足学校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实际,鼓励各单位选派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提升的高水平培训以及赴行业、企业进行实践技能专项培训。

1)审批制:

经学校研究同意派出的,从学校财务师资培训预算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报销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鉴于往年情况,实行动态审批,各单位待收到通知后可适时向学校提交培训申请,申报此项目须提交《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短期培训用表)、《短期培训项目计划书》。

2)备案制

由各单位计划自主派出的、经学校其他财务预算项目支持的教师培训进修等,实行备案制,各单位派出前提交《继续教育备案表》,作为学校审核评估、高基报表、数据采集以及中层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考核的重要数据支撑和指标依据。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除申请校派国际访学人员可同时申报高级英语研修班外,其余情况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此外,各项目申请计划书、继续教育审批表等申报材料,须先由所在学院研究审批。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统筹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填写《2018年度师资培训各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并提交学校研究。若同一项目申报人员若为2人及以上的须确定推荐排序。

3.学校研究。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及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派出人选,适时公布派出计划。

4.评估验收。学校根据各单位派出情况,采取实地走访、函件调研、组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对派出成效进行评估验收。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度师资培训各项目推荐名单(提交带有项目名称和申报人员姓名及排序的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2018年度师资培训各项目推荐汇总表(仅提交EXCEL电子版)

3.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分项目填写,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申请人须同时按要求扫码录入电子信息)

4.各师资培养培训项目计划书(分项目填写,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

5.滨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备案表(仅各单位自主派出的备案使用)

五、工作要求

教师是学校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按照学校“重点任务落实年、质量提升年”的总体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现有人才的培养培育,将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紧密围绕审核评估、学校更名、硕士点申报和任期目标等各项重点任务,科学统筹近期急需和远期必须,从事业全局的层面谋划实施,用好用活学校的各项支持激励政策,研究制定本单位师资培养培训派出计划,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队伍活力,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特色发展。

各单位师资培养培训实施情况,将作为中层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依据。申报材料请于329日至30日将纸质版报人事处314房间,电子版(以“XX学院2018年师资培训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bzursc@163.com

联系电话:319003188031)。

 

附件:

1.2018年度师资培训各项目推荐汇总表

2.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

3.各师资培养培训项目计划书

4.滨州学院教师培养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5.《滨州学院中青年教师顶岗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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