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飞行学院
发布时间:
2017-04-25浏览次数:
562各院(系):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对部分课程开展期中考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培养目标达成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期中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形式
1.课程范围
(1)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有进行期中考核要求的课程;
(2)部分重要的通识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
(3)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均需安排期中考核。
2.内容范围
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确定。
3.考核形式
考核方式遵循大纲要求,形式可灵活多样,重点体现对学生掌握知识、应用能力、操作技能等的考核。
(二)考核时间
课程期中考核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第11周—12周(5月2日-5月12日),公共课考核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第11周周末,5月6-7日),专业课考核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可利用课余时间,也可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注意不得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利用课堂教学时间的,不计入正常教学时数,课堂教学顺延)。
(三)考核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期中考核课程由课程开课单位根据考核范围确定。
2.用试卷进行期中考核的,可根据需要命1套试题。试题题量、题型、难易度等要求同期末考核。
3.期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各单位分配的教室中进行,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4.期中考核考场要求和监考要求同期末考核。
5.期中考核试卷由开课单位负责印刷、分发,保管及存档要求同期末考核。
6.期中考核产生的印刷及其他费用,在各院(系)教学基本运行费中支出。
7.期中考核成绩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期末总评。
(四)工作安排
1.请各课程所属院(系)于4月21日(星期五)12点前将本单位期中考核计划(附件),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公共课程考核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考核时间由所属开课单位自行确定。所有课程考核地点、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院(系)安排,并于4月25日(星期二)前将课程考核安排表(按期末考核有关表格)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bzxyxjw@163.com)。
3.期中考核课程的任课教师须及早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准备,并告知学生期中考核成绩的使用方式。
附件:期中考核计划
联系人:曲福华、许经伟,3190079(内线:88079)、3195569(85569),办公楼北304、北111。
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督查阶段工作方案
为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障,进一步提高教学及教学管理质量与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学校督查阶段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督查院(系)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情况,了解各院(系)教学工作状态,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状况,了解学生学习状况;找到当前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积极整改,解决问题,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二)督查内容
1.教学进度及教学运行情况。
2.“两库”准确性核查情况。
3.上学期考核试卷命题、分析、存档等情况。
4.实习工作组织管理、教师指导等情况,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指导、存档等情况。
6.期中面对面评教组织情况。
7.其他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
1.召开座谈会。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各院(系)分别选派1名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2.个别访谈。学校督查工作组要围绕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制定访谈提纲,深入各院(系)访谈部分院(系)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或学生。
3.课堂听课。督查人员要深入课堂随机听课。
4.随机抽查。督查人员要到院(系)随机抽查部分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实验报告及院(系)期中教学自查的相关文档;学校督查工作组另将集中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试卷进行专项检查,每个专业分别抽取2份。
5.实地查看。督查人员要到各院(系)实验室、教研室及资料室实地查看有关资料存档情况。
(四)时间安排
1.总体时间安排。工作督查时间安排在4月24日—5月5日之间,到每个院(系)具体时间由工作组联系人负责与各院(系)提前沟通联系。
2.座谈会时间安排。在工作督查期间,择时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听课时间安排。由督查人员根据课程表随机进行,不提前通知。
4.总结反馈及整改。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反馈,并根据反馈情况限期整改。
(五)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海
副组长:姚志刚
成员:曲福华 高丽 史蕾
2.工作小组
(1)第一工作小组(理工科组):
组长:李长海
成员:贾天俊 王玉江 李岩 刘守华 曲福华 刘新河(联系人)
(2)第二工作小组(文科、艺体组)
组长:姚志刚
成员:成益方 王晓丽 毛雪琴 赵雪梅 高丽 葛中一(联系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各院(系)要根据期中教学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力求工作实效。
2.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各院(系)不仅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的范围开展教学检查,还应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深入全面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了解教师对院(系)教学管理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整改,持续提高。各院(系)针对自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教师、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应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形成不断改进、持续提高的长效机制。
教务处
2017年4月17日